英国愿意走出来的学前教育机构基本都是私立机构,因此,他们的合作方式更为灵活。理论上讲,基于中国法律要求学前教育机构法人必须是中国人的前提下,英国机构可以实行的合作方式包括JV、管理合同(management
contract)或加盟。但是,鉴于90%的英国机构都是SME,并且他们也希望可以一定程度上保持更为紧密的合作关系,管理合同是目前最为可行的合作模式。而JV这种模式,对于大型教育集团来说,会考虑投资真金白银;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即便选择JV,也会是IP投入。
合作对象包括:教育集团、地产、创意园、工业园区等(土地及政府关系是关键)
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前是国内比较看重的一个方面。在普惠化的趋势下,师资培养培训受政府主导的因素越来越大。因此,在这个领域我们80%看重与政府合作,其模式主要是与政府部门签订部级省市级MOU,最开始由双方政府共同出资搭建标准培养培训体系,将英方的课程体系及证书体系嵌入中国的标准当中,以便未来可以在商业化层面实现可持续化发展这一目标。其缺点是项目周期较长。对于CPD(continued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在职教师培训来说,我们同时也在支持英国机构与中国私立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商业合作,一般采取的模式是商业雇佣模式,中方支付培训费用,英方派遣团队。
合作对象包括:各级政府、大学、职业院校、教育机构等
英国有完整成熟的课程供合作方选择,其中包括少儿英语类、体育类、STEM类等等。同时英国的硬件及软件也可以及时有效的协助幼儿园及少儿培训机构提高教师工作及管理效率,促进家园互动并更好的为学生学习提供支持。
合作对象包括:私立教育机构、分销商等。